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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初期症狀
一般來說,準媽媽會在懷孕第三週開始出現懷孕徵兆,不過懷孕後首3週屬於懷孕超初期,驗孕也未必能夠驗出懷孕。不過,懷孕初期或會出現以下懷孕症狀:
- 月經遲遲沒來
- 對氣味異常敏感,易感到噁心、想吐
- 容易感到疲勞
- 情緒波動
- 腰酸背痛
- 體溫上升、容易發熱
- 頻尿
- 陰道分泌物增加/顏色出現變化
- 乳房腫脹
如果初步驗孕時確認懷孕,便可以到診所或醫院進行檢查及取得懷孕證明,便可以到醫院排期安排產前檢查。
產前檢查幾多次?
本港的產前檢查服務主要由醫院管理局轄下產科部門、母嬰健康院及私家醫院提供。香港居民接受政府產檢費用全免;而私家醫院則會視乎檢查項目、胎兒數目等收費。
孕婦的懷孕週期約為37-41週,期間需要進行9至15次的產前檢查,確保孕婦健康,同時保障胎兒沒有先天性疾病。
以母嬰健康院為例,孕婦會在懷孕10-14週進行首次產檢。其後將會進行例行產前檢查:
- 懷孕28週前:每四至六個星期檢查一次
- 懷孕28-36週:每兩至四個星期一次
- 懷孕36週後:每一至兩個星期進行一次
(圖片來源:unsp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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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產檢時間表:
懷孕週數 |
檢查項目 |
10-24週 |
產前血液檢驗 |
|
11-19週:唐氏綜合症產前篩查(由醫院管理局產科提供) |
|
12週或以上:檢查胎兒心跳聲 |
|
18-22週:超聲波檢查 |
24-28週 |
妊娠糖尿病檢查(如有需要) |
28-40週 |
35-37週:乙型鏈球菌拭子普及篩查(如有需要) |
|
檢查胎兒位置 |
41週 |
逾期妊娠評估(由醫院管理局產科提供) |
產前檢查所需文件
在進行產前檢查時,準媽媽記得攜帶以下所需文件。
首次產檢所需文件:
- 有效香港身份證
- 最近六個月內發出的住址證明
- 驗孕報告書
- 產前記錄(持有記錄者適用)
- 已填妥的「產前檢查服務-首次登記表格」
- 小便樣本
例行產檢所需文件:
- 有效香港身份證
- 健康院產前登記卡(舊症適用)
- 產前記錄(持有記錄者適用)
- 小便樣本
(圖片來源:unsplash)
產前檢查可以申請病假嗎?
在接受產前檢查時,孕婦可以向醫護人員申請到診證明書或病假證明書申請病假。
根據《僱傭條例》,僱員在產假開始前已按連續性合約受僱滿40星期,並給予僱主懷孕及準備放取產假的通知,便可享有連續14星期的產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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