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養條款
7 日內有壤包換購物保障(不包括人為損壞並須要保留完整包裝).
產品保養條款
注意事項:
自購買產品日期起14天之內登記保修服務, 本公司為客戶提供一年保修服務 ( 唯個別產品或配件提供的保養期限不同, 詳情可參閱商品描述 ).
本保修服務受以下條款約束:
1. 保修服務只適用於原裝行貨;二手貨、水貨及冒牌貨均屬無效。
2. 產品維修時請出示發票正本、原裝行貨標籤及產品Serial號碼。
3. 本公司在維修或更換產品時,保留使用與產品或功能相同或更高型號。更換之產品型號及收費與否最終由本公司決定。 所有已更換之零件部份或其物件皆屬於本公司財產所有。
4. 客戶可透過電話或電郵 (E-Mail) 查詢維修產品的維修進度,請於發單日起六十天內領取有關維修產品,否則本公司有權處置以上物件而無需作任何事前通知, 亦不接受任何索償。
5. 在下列情況下本保修服務 將自動失效,本公司有權拒絕維修該產品或向客人徵收所有的檢查及維修費用。
i. 產品曾被非本公司人員修理或改裝,
ii. 產品曾被錯誤使用,錯誤處理,疏忽使用,直接或間接意外由火、液體、火災、腐蝕、地震、戰爭、暴亂或天災所造成的損壞,
iii. 附於產品上的型號或產品編號曾被删改或除去。
6. 本公司將對任何於使用、維修或運送時引致之系統錯誤及資料流失,或因天然災害,意外事件造成之損失概不負責。
7. 本公司將不負責由於產品損壞而直接或間接引致之任何損失。
8. 維修保養服務只適用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範圍內。
9. 如以送遞形式將產品送到本公司保養服務點,所有相關之來回送遞及其運費,均須由用戶以預付形式處理。本公司並不負責於運送途中可能產生之遺失或損壞。
10. 本公司保留一切爭議之最終決定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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