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電單車、電動單車及電動滑板
根據《道路交通條例》(香法例第 374 章),任何電單車和機動三輪車,如在任何道路上使用,均須向運輸署領牌;而領牌之前,須由運輸署進行車輛檢驗,根據《道路交通 (車輛構造及保養)規例》,評定該車輛是否適宜於道路上行走。此類機動產品,無論是電力驅動或是汽油驅動,經運輸署檢驗後,可能分別屬於電單車 (兩輪) 或機動三輪車,其結構安全(如使用者的保護、照明系統、剎車系統等) 均須符合《道路交通 (車輛構造及保養) 規例》所規定的標準。任何使用上述汽車的人士,亦須持有電單車及機動三輪車的有效駕駛執照。
此外,根據《汽車保險 (第三者風險) 條例》 (香港法例第 272 章),任何人在道路上使用汽車,或致使或允許任何其他人在道路上使用汽車,須對車輛的使用已備有一份有效的和符合該條例規定的第三者風險保險單或保證單,否則並不合法。
登記及發牌
所有汽車若不能通過運輸署之車輛類型評定審核或登記前之車輛檢驗,將不會被登記及發牌。根據運輸署的紀錄,運輸署至今並沒有登記或發牌給與任何上述的小型電單車、電動單車或電動滑板,所以市民都不能在香港路面使用該等車輛。
道路
如使用者要在香港使用,請自行了解受限制的道路及可使用的地方,以免觸犯有關法例。
1輪驅動,大學生必備
美國是個“在車輪上的國家”,美國人出行距離較長,而停車場到最終目的地往往又需要步行很遠的距離,於是創始人萌生了解決“最後一公里”交通的想法,希望做出能給用戶帶來便利的輕型智能交通工具。Acton Blink作為市面上最輕的電動滑板,小到足以讓我們帶到任何地方。採用了太空級材料,包括碳/鋁合金在內,最大限度減少了本身的重量。另外,Acton Blink四輪電動滑板車還有一大特點,就是車身上內置了LED燈,在夜間使用,不僅很拉風而且還能提高安全性。同時,續航也是其一大亮點,續航里程達35公里,相較於其他電動滑板車,還是比較出色的。
所以ACTON在電動滑板領域找一個突破口切入,把產品Blink Board帶入這樣的主流文化中市場接納度很高。Acton Blink電動滑板車blink S和blink S2採用的是太空級材料搭配楓木和鋁結構,所以車身既有設計感,重量又輕,再加上小巧的車身設計,更為用戶的出行帶來了方便。
BLINK S以15英里/小時的速度攀爬15度的山丘,是尋求一個強大而又經濟實惠的方式的用戶的理想選擇。
BLINK S為維護市場上最輕的電動滑板之一,減少了不必要的零件,同時保持了同樣的優勢。
Acton Blink配套的智能手機App可以實現諸如切換模式、檢車形式里程、追踪形式路線等更多功能。而Acton Blink內置的照明燈作用不僅僅是扮酷,同時在夜間時也能起到警示的作用,提高安全性。